首页 > 信息公告

关于发放历年未领取高中、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0-09-01来源:

  我中心拟于9月2日至29日为2019年及之前已经认定通过北京市高中、中职教师资格、但未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提供领取证书服务,具体安排如下:

  一、领取时间:2020年9月2日至29日(工作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6:00)

  二、电话预约:致电010-82089117(工作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6:00)预约具体领证时间。

  三、领取地点:北京教育学院黄寺校区(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)。

  四、所需材料

  1.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(委托他人代领的,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,领取时提交申请人复印件);

  2.《领取〈教师资格证书〉通知》;

  3.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,应出示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。

  五、注意事项

  1. 疫情防控期间,为加强管理,请在领取证书时服从安保人员指挥与引导,佩戴好口罩,主动出示 “北京健康宝” 的 “本人健康码”,做好相关信息核实与登记;

  2. 为避免人员聚集,领取证书严格实行 “预约制”,未预约我中心将无法提供领证服务,望理解与配合。

  3. 领证人应领取1本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和1份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。领取后,请认真核对《教师资格证书》内容及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中 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” 和 “教师资格证书号码” 栏目内容,如发现信息有误,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;

  4.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遗失无法补办。申请人应当在领取证书后立即将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存入本人人事档案,避免遗失;

  5. 后续我中心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如对领取证书时间及方式进行调整,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,请及时予以关注。

 

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

2020年9月1日